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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局长:
余玺樟 |
分工安排:负责全局工作,同时主管预算资金的安排拨付、局机关的财务开支,以及对农财、行财、企财、综合科、资产管理办公室资金的拨付在分管副局长初核后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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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副局长:
代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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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综合股和国库支付中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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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副局长:
倪树新 |
分工安排:协助局长分管农财股、国资股和企业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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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
李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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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稽查(含会计事务)和政府采购中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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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副局长:
胡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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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协助局长分管预算股、行财股(含社保)工作 |
 主要职责
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县经济调控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全县年度预算草案,执行县人大批准的本级财政预算,监督县以下预算的执行,审编县本级和全县财年度决算。加强对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等统筹管理,对全县财务进行综合平衡。
3、参与县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国有资产等改革,加强资金使用的调控和监督。
4、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入,组织和监督全县执行,组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管理监督本县的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债资金黄色贷款。
5、管理全县基本建设拨款、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验费;办理和监督由财政承担的全县经济贸易、农业支出、教育行政和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
6、统一管理全县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保障社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组强执行会主工作的各种法规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
7、监督各级财政收支和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处理各种违反财纪律的事项。
8、制作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批导财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股
三、预算国库股
四、行财社保股
五、企业股
六、农业股
七、国库支付中心
八、政府采购中心
九、国资股
十、稽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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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彭山县彭祖大道南段
办公室电话:0833-7631799
综合股电话:0833-7630372
预算国库股电话:0833-7631611
行财社保股电话:0833-7632765
企业股电话:0833-7631090
农业股电话:0833-7632356
国库支付中心电话:0833-763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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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3、起草重要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4、负责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保卫及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6、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建设和精神文情况;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7、在县纪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
二、综合股
1、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制度,负责非税收入的立项申报、审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专户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户管理工作;
3、负责非税收入缴金库的归集、入库工作;
4、负责非税收入各类票据、帐簿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三、预算国库股
1、拟订全县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
2、编制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
3、编制县级预算奖金收支计划,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汇总年度地方预决算;
4、拟定县级与乡镇地方政府间分配政策,负责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执行;
四、行财社保股
1、负责编制、审核文教行政及社会保障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组织监督预算执执行;
2、按规定办理文教行政及社会保障部门经费追加(减)手续;
3、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保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4、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5、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及运行情况实行监管;
6、审核、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和世界银行贷款年度决算。
五、企业股
1、研究拟定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措施;
2、负责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管理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黄色和粮油价差补贴、城市公用等专项补贴;
3、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组织实施企业国有产权的界定、登记和转让;
4、负责县级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编制国有资产预算草案,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5、管理和分配县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补贴资金;参与管理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和组建业集团、实施股份制改革工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农业股
1、负责编制执行农口部门年度经费预算、负责农口部门经费追加(减);
2、负责农口部门财务监管、审核汇总编制农口部门报表;
3、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4、安排和管理县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5、负责世界银行贷款农业支持项目年度决算;
6、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7、制定农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
七、国库支付中心
负责全县县级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工作,通过实行国库存集中支付制度和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对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财政监管。
八、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全县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的统一编制;统一组织集中政府性采购的招标、投标、管理和监督;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九、国资股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督促、协助全县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明细帐,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和国有资产收益财政入库工作
十、稽查股(含会计事务)
负责对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会计事务和对财会人员的业务辅导和培训工作;
负责税政管理工作,办理企业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审核、报批手续及企业税收征收监管;
负责对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