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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妇联主任:
叶秀兰

  机构设置
   县妇联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办事指南
   彭山县妇联是全国妇联的地方组织,是县委领导下的妇女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上级妇女联合会的决定和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结合彭山实际,推进全县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县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二、参与制定彭山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三、按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县各级基层妇女组织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
   四、调查研究彭山妇女儿童发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城乡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六、指导各级妇女组织的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七、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为妇女儿童服务。
   八、扩大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配合做好本县妇女统战工作,巩固妇女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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