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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
人大常委会主任:
冉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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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主持全面工作。
电话:0833-7611228 13909030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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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副主任:
伍绍明 |
分工安排:协助主任抓县人大全面工作,主持县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具体分管人大办公室工作,联系灵石镇、谢家镇、义和乡人大主席团。
电话:0833-7621685 13708168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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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李权成 |
分工安排:协助主任分管农工委工作,联系县人民政府,联系江口镇、黄丰镇人大主席团。
电话:0833-7521446 1370606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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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游洪全 |
分工安排: 协助主任分管财工委工作,联系县政协,联系武阳乡、皇陵乡人大主席团。
电话:0833-7621750 1399031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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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罗会华 |
分工安排: 协助主任分管法工委工作,联系公义镇、保胜乡人大主席团。
电话:0833-7620516 1390931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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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王 洪 |
分工安排:协助主任分管教工委、代联委工作,联系青龙镇、观音镇人大主席团。
电话:0833-7621454 13806166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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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周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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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
: 协助主任分管信访办工作,联系凤鸣镇、彭溪镇人大主席团。 |
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责
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权)。
计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民政工作的重大事项,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重大事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请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和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二、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监督权)。
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情况;执行人代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人民政府其它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行使职权中的情况;接受公民和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等;
三、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
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根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名,任免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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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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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
机构 |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主要职责 |
工作联系部门 |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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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0765 |
1、承担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的有关筹备和服务工作;
2、承担人大常委会文电、保密、档案、机要、文印、撰写有关文稿等工作;
3、承担人大机关后勤行政事务、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对外接待工作;
4、承担人大机关对内对外信息传递,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工作;
5、办理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政府办、法院办、检察院办及有关部门 |
| 代联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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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1869 |
1、负责代表工作和活动的联系服务;
2、接待、办理代表来信来访,催办、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3、承担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有关具体事项;
4、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
人事局及有关部门 |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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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1350 |
1、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个案监督,并负责有关案情的调查;
2、接待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答工作;
3、依法受理申诉案件,做好转办、督办工作;
4、负责人大常委会拟任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并提交考试结果;
5、负责县本级城市维护费的使用情况和预算安排的调度、检察和初审工作;
6、协助常委会开展有关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议题调查,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
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监察及城环、城管有关部门 |
| 农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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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1444 |
1、研究、初审与农业、工交有关的议案、撰写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提出书面报告;
2、协助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察,代表视察活动;
3、负责对有关农业、工业方面的议题调查,提供调查材料及相关材料;
4、参与上级人大对相关法律的修改和立法调研,并提供服务;
5、做好同本级农业、工业方面的代表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其它工作。 |
工交口、农业口、畜牧、气象、计经贸易、国土、统计及有关部门 |
| 财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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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1564 |
1、围绕本级和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2、负责初审本级财政的预算、决算,提出初审报告;
3、对重大经济事项、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效益进行专项调查;
4、协助常委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
5、完成常委会、主任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
财政、金融、税务、保险、工商、审计、商业、粮食及有关部门 |
| 教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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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1559 |
1、做好所承担议题的调研,为主任会、常委会提供调查报告和相关情况;
2、协助常委会开展有关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活动;
3、负责接待、办理有关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专题调查,提出督办依据;
4、开展对重大社会事业发展的问题调研、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督办;
5、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
文体卫生、教科、计生及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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