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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行政执法十不准
 1、不准利用执法权力搞创收;
 2、不准从事经营性活动;
 3、不准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不准利用审批、执法职权向行政相对人索要钱物或报销费用;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
 6、不准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挟私报复;
 7、不准在执法中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
 8、不准私自留置、处理和占用罚没财物;
 9、不准利用行政执法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10、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彭山县物价局工作纪律八不准
 1、不准越权违规违纪审批,严禁工作不作为;
 2、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务场合和下基层打麻将;
 3、不准上班时间酗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无假不到岗,带话请假,迟到早退;
 5、不准对服务对象有态度蛮横、粗暴语言、挟私报复;
 6、不准在履行公务中接受影响公正请吃,出据虚假报告和结论;
 7、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或索要财物;
 8、不准做影响物价形象的事。
 以上八不准,违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处分。
 监督电话:7621583 7799929

彭山县物价局局长:
张  铃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收费管理科
   商品价格管理科
   行政许可科
   物价检查所
   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在全县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物价法律、法规、政策,对全县物价工作进行管理、协调,按照价格、收费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垄断性重要商品价格和公用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对公、检、法、司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涉案物品和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认证、测算;对全县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商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国家、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内设机构职责
      一、局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机关的日常政务、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信访、档案、目标管理、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等工作。
   2、办理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建议,并交由有关科、所进行办理。
   3、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对外接待、机关资产管理及安全保卫、卫生等工作。
   4、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5、负责价格法制工作,物价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局办公室主任欧俊儒负责该室全面工作,副主任马均利协助主任工作。
   二、收费商价管理科职责
    1、依据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和重要的水电气价格依法监督管理。
   2、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负责对县管收费标准和重要商品价格进行受理和审批。
   3、负责《收费许可证》申办、注销、换发工作。
   4、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审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收费公示和年度审验工作。
   5、负责清理调整不合理的收费和商品价格。
   6、指导协调已放开的农副产品价格和轻、重工业品、能源、交通运输价格;主要农副产品、工业品、能源、交通运输价格等成本调查、审核、汇总,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7、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监测,反馈市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做好价格指数上报工作。
   8、负责收费和商品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并提出相应的调定价建议。
收费商价管理科科长肖崇明负责该科全面工作,副科长付晓协助科长工作。
  三、行政许可科职责
  1、负责接件、审查上报材料、接待群众咨询来访。
  2、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许可科科长何明祥负责该科全面工作。
  四、物价检查所的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实施全县行业价格检查。
   3、依法查处本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
   4、组织全县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
   5、宣传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6、受理与价格监督检查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
   物价检查所所长王世强负责该所全面工作。副所长孙兰昌协助所长工作。
   五、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1、接受司法、执法、保险、金融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定委托,随办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和司法活动中的诉讼标的物的价值进行鉴定和评估,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估价鉴定结论书》。
   2、接受委托,依法从事价格公证、价格评估认定,对各种商品、机器设备、房屋地产、物产资源及其他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对企业承包;转包、兼并、联营、转让、租赁、抵押、矿产过程中的财产物品进行价格评估;对投资、招投标项目、工程造价,房地产交易价格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办理事故定审监定。
   3、面向社会提供有关价格法规、政策咨询;市场价格和行情预测,对商品和各项收费调定价前的论证。受聘担任价事务顾问。
   4、在局领导下,协助做好年审,物价检查工作。
   5、接受委托单位提出的涉及价格方面的其他事务性能工作及中介服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宋智伟负责该中心全面工作。


   
   

  办事程序
   收费科办事程序
   1、制订调整收费程序。
   A、申请单位提供政策理由及成本资料
   B、进行价格认证或听证
   C、正式行文通知申请
   2、颁发收费许可证
   D、收费单位填写收费申请表e、审核收费申请内容
   F、颁发收费许可证
   3、收费年审程序
   G、收费单位提交收费许可证、票据、帐簿
   H、审查年度收费行为
   I、下达年审结论
   商价科办事程序
   1、企业提出(商)品调价方案
   A、审核成本构成 B、召开听证会 C、提了具体方案 D、上级批复 E、下文执行
   2、上级来文调价
   A、综合彭山实际提出方案 B、县政府领导审核 C、下文执行
   物价检查所
   1、行政处罚基本程序
   A、受理价格违法案件 B、制止违法行为 C、送达行政处罚文书
   D、案件审理与决定 E、送达行政处罚文书 F、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G、结案
   2、价格举报基本程序
   A、举报来源(上级转交、本级举报) B、价格举报登记、领导审批
   C、限期查处 D、结案
   价格认证中心
   1、价格鉴定程序
   A、委托人委托价格评估、出具价格鉴定委托书
   B、委托人向委机关供标的详细资料
   C、估价机构受理价各评估
   D、现场
   E、现场勘估
   F、鉴定估算
   2、价格认证程序
   A、价格认证申请
   B、审查资格、审核材料
   C、调查和收集价格认证证据
   D、出具价格认证书
  联系方法
   举报电话:12358
   联系地址:彭山县西街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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