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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局长:

李忠云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医政股
   预防保健股
   计划财务股。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并监督实施;实行全县卫生行业管理。
   二、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疾病、意外伤害等突发性事件,防止和控制疫情及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的监测及监督管理。
   三、负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要素准入的监督管理。
   四、依法行政,实施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
   五、拟定全县医疗科研规划、计划,组织医药卫生科技的研究和应用工作,指导科研成果的普及应用。
   六、拟定全县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学继续教育规划;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七、贯彻执行中医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县中医工作(含中西医结合)实行全行业管理;推行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努力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八、负责规定范围的干部、专家的医疗保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生、招工、招干、征兵体检工作。
   九、负责有关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外事工作。
   十、 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管理、经费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职称评审或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卫生事业经费和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卫生统计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政策调研和重要文件的起草报批及有关资料的编撰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普法宣传、党建、经检监察、信访、工青妇、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安全生产、督查、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后勤和会议接待待工作;负责卫生系统人事、职称、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卫生系统的台、港、澳、侨务工作;负责卫生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医政股
   监督实施医疗机构的国家技术标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办理医疗机构的审批手续;办理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及执业准入;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对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广告技术内容的审核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中伤员的紧急医疗救护组织工作;负责乡村医生、个体行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核发中医医疗机构许可证;负责中医药的医疗广告审批等工作。负责成人医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医学会工作。负责招生、招工、招干、征兵等体检工作。
承担红十字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预防保健股
   负责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杀虫灭菌工作的监督监测管理;负责预防接种、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计划管理;提出重大疾病防治预案,协助地方政府和组织防疫人员对重大疫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有关专项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妇幼保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制定全县以血吸虫病为重点的地方病防治规划并负责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协助政府和组织防疫人员对重大疫情、重大地方病流行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
   参与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负责卫生服务收费项目报批、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卫生统计、医用设备装备、卫生建设项目、卫生引进外资项目及卫生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县卫生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审计等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卫生项目办公室职能。负责乡镇卫生集体医疗单位退休基金和大病统筹的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机构
   一、 彭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开展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检查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协调、指导、扒动创建卫生县城活动;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城镇改水、改厕和除害灭病的业务技术指导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单位创建和评审;承办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 彭山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地方病防治业务技术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协调和监督落实世界银行相关贷款项目业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地方病防治经费、物资、药械等分配方案,承办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 彭山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救灾赈济和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虎时救护活动;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宣传国际人道主义,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及经济实体;负责对全县各单位红十字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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