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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阅读每封来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来访者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要”(接待群众要热情、听取申诉要耐心、答复问题要明确、处理问题要认真),“五不”(门不难进、人不难找、脸不难看、话不难听、事不难办),坚持文明接待。
三、办理自立案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四、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和乡镇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并负责督促检查。
五、协调配合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问题。
六、参与处理有关信访的重大疑难问题及突发事件,妥善处置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七、定期分析信访动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领导机关汇报情况,提供信访信息。
八、组织实施县级领导每月信访值班接待群众上访工作。
九、加强信访网络建设,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开展。
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检查督促信访政策的落实。
十一、完成领导交佃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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