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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长:
范继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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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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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孙 剑 |
分工安排:
协助县长分管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税务、城建、国土、城管、国资、旅游、接待、应急管理、政务服务等工作。联系县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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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王 涛 |
分工安排:
协助县长负责对外开放工作。分管发展和改革、招商引资、物价、统计、轻工、工业园区(主抓城南开发区)、金融、工商、电力、质监等工作。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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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何 浩 |
分工安排:
分管县招商引资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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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立胡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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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
分管教育、环保、科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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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杨昌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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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
分管交通、外台侨、商务、粮食、供销、保密、档案、民族宗教、烟草、电信、移动通讯、邮政等工作。协助林红同志分管旅游工作。联系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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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郭 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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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
分管农工办、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丝绸、气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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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廖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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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
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地方志、妇女儿童、食品药品监督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