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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书记:
宋碧梅
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文秘、综合、督查、文书档案、人事劳资;负责县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干部培训、党员发展、党费交、关系接转;指导县直机关团建。
2、纪工委办公室:负责纪工委日常事务、文秘、档案、信访接待;负责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复查、复议;负责县直机关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工作。
工作职能
一、规划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三、负责审查报批县直机关各部门党总支、党支部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
四、领导县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审议县直机关副局长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
五、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方针、政策等的学习。
六、抓好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七、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八、领导县直机关群团的工作。
九、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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